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新教会教义纲要 #6

BE6.关于自由意志

BE6.关于自由意志。

(a)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,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(第6次会议,第1章)。

(b)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——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——完全不能通过赞同(激动与呼召他的)上帝来配合,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;或者无论谁说,即使他这么想,也不能不同意,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,什么也做不了;这人是该受诅的(第6次会议,法规第4条)。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#17

Faith17.从刚

Faith17.从刚才所述明显可知:仁在它是对良善或功用的情感的程度内而产生作为方法的信,它通过这信可以显示存在;因此,仁与信在履行功用中联合行动;信不是从它自己,而是从仁产生良善或功用;因为信就是处于中间阶段的仁,或运作方法上的仁。所以,信产生良善,如同树结出果实是一个谬论。树不是信,树是人。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#61

Faith61.但以

(九)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但以理书和马太福音中的山羊来表示

Faith61.但以理书第8章中的“公山羊”和马太福音第25章中的“山羊”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,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:它们站在“公绵羊”和“绵羊”的对立面,而“公绵羊”和“绵羊”表示那些处于仁爱的人。因为在圣言中,主被称为“牧人”,教会被称为“羊圈”,集体的教会之人被称为“羊群”,个体的教会之人被称为“绵羊”。由于“绵羊”是指那些处于仁爱的人,所以“山羊”是指那些未处于仁爱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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